第26章 完善司法制度
第26章 完善司法制度 (第2/2页)另外,秦风还留了一个司法的观察时间,
比如说你用拳脚打伤了别人,留十天的观察期,
十天以后,看这个伤者伤情如何,然后再来断凶手的责任。
如果用砖头或者是其他硬物打伤了别人,留二十天的观察期。
二十天以后,看伤者伤情如何。
如果是拿刀或其他武器捅了别人,留三十天的观察期。
凶手在这个观察期内,如果能帮受伤者医治,在观察期内治好了,责任就轻。
如果到观察期的最后一天,伤者的伤情日渐恶化,甚至死亡,责任就大。
就是留一段时间看情况来断责任。
这就可以很好的督促凶手,去想办法帮受伤者医治。
这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既不偏行凶者,也不偏袒受害者。
秦风写了三份,盖上玉玺印,分别放在了密封的竹筒内,
古代也是有邮递系统的,但一般只限于给政府专用,传递官府文书。
秦风亲自将这三份公文放在邮递驿站,分别寄给大理寺、刑部、御史台这三大司法机构。
并在公文中叮嘱这三大机构,务必快速将这些细则在各地发布实施,严格执行。
等秦风将这些事情全都做完之后,天色已晚,已经到了衙门下班的时候。
秦风便索性离开县衙,到街上去转一转,了解一下民生。
按照这地主家犯事的频率,没准又出来搞事情了。
就在这时,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带着几个大汉,
一边随意舞弄着大刀,一边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走着,
所过之处,周围的行人都害怕那大刀伤到自己,纷纷自觉躲开。
秦风眉头微微一皱,一眼便看出,眼前的这几个大汉,就是白天在湖中行凶的那十几个大汉中的一部分。
只见那几个大汉突然对着一名男子骂骂咧咧起来,
其中一个大汉大骂道:
“就是你!今天可算给老子逮着了,敢去衙门那告本大爷的状,你他娘活得不耐烦了?”
那男子辩解道:“你砸了我家的店铺,将我的货物一抢而空,我为何不能讨回公道?”
“哈哈……哈哈……”
那几个大汉轻蔑的哈哈大笑,仿佛看到了一个傻子一般,随即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讽刺起来,
“哈哈,你以为你去衙门那就能讨回公道?真是天大的笑话。”
“衙门算个屁啊,在我们地主爷爷面前,县老爷连个屁都不敢放。”
“本大爷看谁不爽就能收拾谁,我告诉你,这县城还没本大爷动不了的人。”
这还不够,其中一个大汉一把抓住那名男子的衣领,恶狠狠的说:
“你小子开了店铺,都不知道拿些银两孝敬我们几个,不咋你的店铺,砸谁的?
你就是活该!你今天要是再拿不出银子,老子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