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当年旧地
第五十三章 当年旧地 (第2/2页)去乌戈山离的道路,齐玄素记得很清楚,虽然只去了一次,但那次的经历让齐玄素很难忘记,他和张月鹿的关系就是由此而始。
不过为了防止司命真君有所察觉,更是为了打司命真君一个措手不及,一行人不好直接降临在乌戈山离,在距离乌戈山离还有数百里的时候便从空中降下,收敛气息,改为徒步前行。
除此之外,还做了一定的伪装,一品灵官的灵官甲胄本身就有伪装功能,其他人使用法术就行,对于伪仙来说,无中生有还算有点难度,这种改头换面却是手到擒来。
几人将甲胄和鹤氅变为普通的道袍——此道袍非道士法衣,而是一种便服,直领、大襟、右衽、大袖收口,衣领镶嵌有护领,两侧开衩,接有暗摆,暗摆打三个褶,以系带系结,穿着时可配丝绦、布制细腰带或大带。几乎是读书人的标配,因为读书人懂得的道理多,世人才将其称为“道袍”,却是与道门没什么关系。
之所以不改扮成商人,是因为几人都没什么商人气质,不会做生意,更没有货物,一张嘴就露馅,倒不如伪装成游历边塞的儒门书生。
齐玄素是书生公子,林元妙是沉默寡言的仆人,龙小白是不谙世事的丫鬟,两位灵官是身强力壮的家丁护卫,这就比较符合气质了,人员搭配也合理。
名字方面也做一定的改变,齐玄素自称姓裴,单名一个‘姚’字,齐州兰陵府裴家的旁支子弟,如今正在游学。林元妙叫老林,龙小白叫小白,甲辰灵官叫老陈,甲寅灵官叫老唐。
幸亏小殷没跟来,没见过谁家游学还带女儿的。而且小殷的辨识度有点高,都知道齐玄素有个女儿叫小殷,是最年轻的二品太乙道士,还是个孩子,手短脚短身子短,大眼大嘴大嗓门,什么张月鹿、齐玄素、李长歌,都差远了,很难不露馅。
而且小殷这几年被娇惯坏了,天知道会不会半路作妖。
齐玄素可没多少把握能管住这家伙,问题主要在齐玄素身上,太过溺爱小殷,打是舍不得打的,骂也舍不得骂,耐心讲道理,小殷肯定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所以小殷有恃无恐,根本就不怕齐玄素,还知道拿七娘压齐玄素,也就是张月鹿还有点威慑力。
何罗神没有现身,她可以等到必要的时候再现身。
一行人走了大半天,一直走到夕阳西下,终于看到一缕炊烟。
做戏做全套,可以当个今晚的安身之所,也可以顺带打听下消息。
此间客栈,四四方方,二层小楼,旗在中央。
这面边缘已经破烂不堪的大旗挂在一根高杆上,迎风招展。
旗子上绣着四个大字:太平客栈。
还敢打道营连锁客栈的旗号,胆子不小。
客栈占地颇大,二层小楼外围起了一个两进院子,可以放杂物和马匹,那根旗杆便是立在院子的正中位置,极为显眼。
在这荒郊野外,能有如此一间客栈可供落脚歇息,对于过路的旅人而言,倒是幸事。
在二层小楼的门外靠墙位置有个干枯的老树墩,一名黑瘦少年正坐在上面打着瞌睡,脑袋如小鸡啄米,一点一点的,嘴角流出的口水,沿着他的下巴,挂出一条白亮的细线。
小殷的宠物是大老虎、大白鹤、大黑马,尽显“小掌教父亲和大掌教爷爷”的豪横。
少年只有一条皮毛泛黄的土狗,懒洋洋地陪着主人一起晒太阳。
一行人来到客栈,刚进大门,土狗便惊醒过来,扯了扯主人的裤腿。
少年随之从梦中醒来,抹去嘴角口水,起身相迎:“几位客官,要住店?”
齐玄素玩笑道:“敢把客栈开在这等荒郊野外,想必不是寻常人等,小伙计有没有练得一手好闷棍专杀谪仙人?老板娘该不会是千年的九尾狐妖吧?”
林元妙不由露出一个微笑。
齐玄素联合张月鹿抄没了小殷珍藏话本的事情,他当然知道。从大局出发,他是支持齐玄素和张月鹿的。现在看来,这些话本倒也没有浪费,齐玄素将其抄没之后估计是没少看,这知识都看杂了。
少年笑道:“客官说笑了,小人不会什么闷棍,我们老板娘也是正经的良家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