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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九、篝火晚会

二百二十九、篝火晚会 (第1/2页)

篝火晚会举办在林朝歌准备离开的第二天晚上,临近傍晚十分早已家家户户换新花,赠哈达,腰佩彩带兽牙,头插彩羽,脸涂黄黑红青白七色或是单色双色,载歌载舞,一夜狂欢。
  
  宁静的夜晚,明亮的繁星,灿烂的火光,皎洁半月的弯月,组成了草原人民特有的活动——篝火晚会。
  
  邬堡最开始是单纯的收留因为战乱而流离失所的婴孩,后面人口密集,由最初的小村庄演变成一堡,发展前前后后将近五十年左右,现在的邬堡已经是胡人和汉人交换货物的地方,建有宽阔的穹庐。塞外的山大多是绵延不绝的山脉,穹窿岭在三条水脉的正中央,背靠天山山脉,是片水草极为茂盛之地。
  
  如果只是普通的吃吃喝喝,那么篝火晚会实在太过枯燥,其中美貌的波斯女郎,烈酒瓜果有了,自然不能少来自茫茫草原的古老传统,相扑和摔角。
  
  “你真的不打算和我一块去吗?他们可是一同邀请了你。”林朝歌接过潇玉子递过来的黛青色腰带和一块莹润小巧的纯白银秋铃铛,随着走动一晃一晃,发出清脆悦耳之音,如山泉击打石涧。
  
  “我这么美,我怕我去了到时候抢你风头可怎么办,再说内人内人,内屋里头的人。”潇玉子唇角上扬,嗤笑一声,将人按在简易梳妆桌上,拿起随意摆放的一管黛青眉笔,为其细细研画。
  
  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
  
  弄笔偎人久,描花试手初。等闲妨了绣功夫。笑问:“鸳鸯两字怎生书?”
  
  “小言言眉眼生得极好,连我这手艺都无用武之地。”搁下青黛笔,脑袋靠在她肩上,不大清晰的黄铜镜内折射出二人相依偎的琴瑟和鸣:“画眉乃是闺中趣事”。
  
  “若说我眉眼生得好,那你的则是金雕玉琢巧夺天工也不为过。”林朝歌推开有些压得肩膀发麻的脑袋,轻笑道。
  
  “我得过去了,免得他们等我太久,故意说我甩大头何故。”想到等下要参加得篝火,连想到上一次的酒池肉林,林朝歌就觉得脑壳子疼。
  
  “早去早回,我早早便会为相好暖床相伴,可莫要教哪个野男人勾了魂”。
  
  “需知野花无家花香,外头的哪有家中的善解人衣。”似嗲似娇。
  
  林朝歌刚踏出门栏的脚一顿,差点儿左脚踩右脚,二者相互绊倒,摔了个狗吃屎。
  
  “……”她可以拒绝吗!
  
  同她预想中一样,来得时间点不偏不倚正正好,彼时日落西山,辰昏交替,天际边灰黑红三色,磅礴大气,辉煌万千,口地中巨大冲天的篝火熊熊燃烧,发出霹哩吧啦音,旁边围着一群手持乐器载歌载舞的妙龄少男少女。
  
  一路行来,反倒有不少人盯着她看,大多数是好奇打量,惊艳也有贪婪,好/色/等污秽下流的目光,林朝歌已经被这些目光看得麻木,反倒坦坦荡荡来到为她准备的小几上。
  
  “小白脸,你来了。”自从上次摔门离去后,阿其如第一次罕见的和她打招呼,许是知道了她不日就要离开消息吧。
  
  “嗯。”微微点头颌首代表打过招呼。
  
  “放心,这次不会发生上次的情况。”严晦点明上次弄得提前离席之事;“我们邬堡的篝火晚会可不是随随便便为人开的,你可要知道”。
  
  林朝歌只是笑笑并不作答,眼看着人流越来越多,熟悉的却没见几个,莫名有些心头不安。
  
  “林言你来了。”一个大热天披黑斗篷的怪人端着一盘烤肉走过来。
  
  “你是?”林朝歌再三确认自己没有认识这号人物,此人声线倒是隐隐有些耳熟。
  
  “我是大胡子,是不是老子剃胡子后帅了你都认不出来。”胡人多喜欢把头发剃成各种奇怪的样子,但这大胡子以前却是披发的,倒有些“披发鲜卑”的风范。他五官轮廓分明,脸部的线条却似中原人一般柔和,这便糅合出一种异同于胡人的气质,加之他的头发在篝火带来的热气中轻轻飘动,表情又疏狂慵懒,和之前胡子拉碴的猥琐大汉形象截然不同。
  
  大胡子来之前确实对自己的脸下了一番功夫,除了细细的刮掉了胡子不说,还把头发和脸都清理了一遍。邬堡晚上风大,披发一旦被吹散,很容易变成疯子一样,他还特地把很少穿戴的斗篷都披上了,就为了保证掀开风帽的那一瞬间足够“有型”。
  
  就是有些热,还在火边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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