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惊艳首唱
第四章 惊艳首唱 (第1/2页)“下雨天,我走在空寂无人的街...”
弹完简短的前奏,陆晨在琴声伴奏下开口唱道:“看着花,开了谢...”
所有熟悉谭鸿的歌迷都认为,《飞翔的鸽子》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这首歌词的内容并不深奥复杂,讲述的是一位少年向往自由、憧憬爱情的故事,理想的化身就是天空中飞翔的鸽子。
这也是一首适合年轻人弹唱的抒情民谣,因此得到了无数人的喜欢,十几年来传唱不止,在后海的酒吧里经常可以听到。
但是这首歌难唱、难弹也是公认的,没有足够实力的歌手想要将它演唱得精彩动人,那完全是自取其辱。
按照陆晨以往的水准,他选择《飞翔的鸽子》作为开场曲,简直是不自量力!
然而当他轻拨琴弦开始了自己的演唱,忘忧草酒吧里迅速安静了下来,几名正在谈笑的顾客闭上了嘴巴,站在吧台后面的调酒师停止摇晃手里的调酒壶,连服务生走路的时候都蹑手蹑脚起来,生怕影响了别人。
陆晨清澈干净的声音,通过摆放在酒吧各个角落上的音箱清晰地传递到所有人的耳朵里,让在场的顾客们不由自主地被感染,让他们的心情随着曲声起伏。
“我站在,你面前...”
“梦想着,成为蔚蓝天空中飞翔的鸽子啊...”
“啦啦啊~飞翔的鸽子!”
因为熟悉而喜欢,也因为熟悉而挑剔。
常来忘忧草的顾客,很多对音乐或者说流行音乐有着不错的鉴赏能力,歌手只要弹错了一个音、唱跑了一个调,他们都能分辨出来,尤其是像《飞翔的鸽子》这样耳熟能详的经典,对歌手是很大的考验。
陆晨的弹唱近乎完美,指法、气息、声线、感情都完全到位,如果硬要挑剔的话,那只能说他和原唱谭鸿相比,还略显一丝青涩。
但不青涩的少年,还是少年吗?
5分钟过后,一曲终了。
全场鸦雀无声,过了片刻,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掌声响成一片。
好就是好,唱得好自然能够得到真诚的鼓掌。
嘹亮的流氓哨随之响起,再次引来了不少的笑声,还有赞叹声。
“小陆,你今天唱得真迷人,姐姐爱死你了,送你一打金威!”
这是来自某位真白骨精/伪女文艺青年的亲切问候!
“谢谢...”
陆晨笑着朝对方挥了挥手表示感谢——那是位喜欢开玩笑的老顾客。
顾客对歌手的喜欢和支持,通常采用打赏的方式来体现,男歌手送啤酒,女歌手送鲜花,一打金威12支,一支的价格是20元,相当于240元。
陆晨并不需要将酒喝掉,但他能够从中抽取到50%的分成,也就是120元!
后海酒吧的定位和顾客人群,同三里屯那边的完全不同,基本上没有一掷万金的土豪,摔XO斗气的富二代,以及为了泡妞大打出手的脑残儿童。
12支金威的打赏,在这里算是不小的手笔了。
以前这位珊姐也给陆晨送过酒,但最多两三支意思意思,今天直接送出了一打,无疑说明他刚刚结束的弹唱得到了对方的喜爱和赞赏。
陆晨将《飞翔的鸽子》作为暖场的第一首歌,无疑是正确的。
他抱着吉他,心里泛起奇妙的感觉。
而在吧台后面,还有位妩媚女子的心情也很特别。
她樱唇轻张,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酒吧老板陈建豪,说道:“建豪哥,你不想舍不得放人就直说好了,这样玩我有意思吗?”
陈建豪苦笑不得:“苏轻眉,我哪里有玩你啊!”
这位姑奶奶可不是一般的人物,他的一把老骨头那是万万玩不起的。
“你还敢说...”
苏轻眉咬牙切齿地说道:“小陆的声音有点特色,但水平太业余,在这里垫垫场就是极限了,而且还得靠后面修音撑场,你真的想要?”
她将先前陈建豪评价陆晨的话完整地重复了一遍,连一个字都没有说错!
陈建豪顿时哑口无言。
他自己也是感到非常的奇怪,陆晨明明就是业余的水准,但是今天所表现出的弹唱功力和以前判若两人,仿佛脱胎换骨般出现了奇迹!
就在陆晨开唱前,陈建豪还很不高兴陆晨选《飞翔的鸽子》作为开场曲。
他认为这首歌难度过高,陆晨根本无力驾驭。
结果现在却是被苏轻眉冷嘲热讽,而且无法反驳,只能说:“这小子...嘿!”
“肯定是这两天请高手指点过了,超水平发挥而已。”
陈建豪想了个自认为合理的解释。
“两天?”
苏轻眉冷笑道:“两天就能指点出这样的水准?哪位高手这么厉害,我出百万年薪聘请,还有你不要告诉我你听不出来,他的声音根本没有被后台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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