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这孩子……脑子缺根筋啊!
582,这孩子……脑子缺根筋啊! (第2/2页)迅速的返回。
脚步蹭蹭蹭的来到老谭的面前,将第三部电台递给陆大有。
老谭:……
陆大有:……
张楚转身就走。
他要赶时间。去找日寇的狙击步枪。
背后。
老谭疑惑的问道:“又是什么东西?”
陆大有声音古怪,“又是一部电台。”
老谭:……
良久。他才缓缓的叹息一声。
不用甄别了。
这个张楚,肯定不是敌人。
如果是敌人,没有这样做事的。三部电台,分三次送来。脑子缺根筋啊!
“那……”
“你去做记号。请烟缸同志来一趟吧。”
“好!”
陆大有答应着去了。
老谭摸索着将三部电台都藏好。然后坐下来。默默沉思。
一灯如豆。
那边,张楚已经来到被击毙的日寇身边。果然发现一支狙击步枪。瞄准镜被打碎了。人也被打死了。
将狙击步枪捡起来。判断是日寇的九七式狙击步枪。其实就是三八大盖加装瞄准镜。口径也是6.5毫米。虽然性能平平,但是黑暗中使用非常不错。
它的枪口火焰非常小。射击的时候,几乎没有火焰。敌人看不到。所以很隐秘。
在太平洋战争的岛屿争夺战中,日寇装备了比较多的九七式狙击步枪。给美国军队造成了比较大的伤亡。不过,由于日寇的狙击手战术很垃圾。所以,狙击手的作用没有得到完全发挥。狭窄的孤岛,也没有日寇狙击手发挥的空间。
看看四周。
这里,完全就是狙击手的天堂啊!
当然,也可以说是狙击手的地狱。
地形复杂。
隐藏极佳。
外人贸然进入,绝对会被一枪致命。
杀与被杀,
就在一念之间……
“出来!”
张楚忽然举枪戒备。
却是感觉身边有人靠近。但不是日寇。
日寇没有必要贴身。
果然,黑暗中,出现一个瘦小的人影。居然是一个女人。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个姑娘。
寻常的打扮。没有军装。但是手里握着一把莫辛纳甘步枪。
咦?
她居然用的是水连珠?
刚才,张楚并没有仔细鉴别枪声。所以没有留意到这一点。
有些奇怪。
但是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奇怪的。
进入淞沪战场的国军,来自五湖四海,各个派系的都有。其中一些军队就装备有莫辛纳甘。
毕竟,和其他步枪相比,莫辛纳甘真的是又便宜,又耐操。枪管寿命非常长。使用二三十年完全没问题。当别的枪管膛线都磨损了,它还是基本完好的。后世的资料解密显示,这都是莫辛纳甘枪管镀铬的结果。
也就是毛子矿产资源丰富,才会给枪管镀铬。其他国家,包括美、德,都没有镀铬的条件。
“你是谁?”
张楚的语气不太友好。
习惯了。这里是战场。战场不应该有女人存在。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女人会影响拔枪的速度。
当然,没交集的例外。
女人没有回答。只是默默的看着张楚手里的枪。
哦,张楚反应过来了。
他不希望看到她。她一样不希望看到他。
但是,他手里的九七式狙击步枪,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想要。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好吧……
可以给你。但是……
瞄准镜已经坏了。我也没有配套的瞄准镜。
“它用不了。”
“能用!”
“我给你换一把。”
“不……”
女人声音戛然而止。
却是看到张楚拿出了一杆崭新的莫辛纳甘步枪。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有瞄准镜。
张楚之前还说,这个比较另类的莫辛纳甘狙击步枪,没有人会用呢!
没想到,忽然冒出来一个姑娘。
正好!
借花献佛。
顺手人情。
说不定她会芳心暗许……
打量一下对方。虽然穿着有点土。衣服也有点脏。但确实是美人坯子。眼睛还有点宝蓝宝蓝的,很特殊。
如果洗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比如真丝睡衣什么的……
打住!
打住!
想什么呢?
日寇侵略者就在眼前,还想入非非!
扇自己的脸……
“给你!”
张楚将莫辛纳甘狙击步枪留下,同时还留下两个小口袋的子弹,总共两百发。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非常高强度的战斗,两百发子弹应该能用几天了。狙击手消耗的子弹不多。如果还要。可以去找陆大有。他下次安排空投的时候,专门空投一万发莫辛纳甘子弹。打到她吐为止。
转身走人。
忽然看到周卫国。
得,这个家伙躲在一旁窥探呢!
搞得自己好像是要强抢民女似的。我是那样的人吗?哎……
“她不是一般人。”
“哦?有什么说法?有什么背景?”
张楚的八卦之火立刻被点燃了。立刻联想到了电视电影里面的超多剧情。
莫非是前朝的公主?
不对!想多了……
“她是归国华侨。是从南美洲回来的。在那边,她就学会了打枪。”
“难怪……”
张楚恍然大悟。
就说怎么可能突然冒出一个女的神枪手。
在这个时代,女人摸枪还是非常少的。很多电影电视里面出现大量的女兵,都是瞎扯淡。
部队里面很少女兵。
即使有,也是做辅助性的工作。比如后勤、卫生、通讯等。
女的神枪手就真的是电视电影里面才有了。全部都是虚构。
不过,如果是从国外回来的,那得另说。
国外有些地方不禁枪。确实有人从小摸枪。好像美国西部。南美那边也是乱的很。但是美女的确不少。
扯远了。
“和十九路军谈好了?”
“没谈。”
“那你去做什么?”
“给他们送一点武器弹药。”
“呃……”
周卫国欲言又止。
其实,他有些分不清张楚的身份定位。
你说这个家伙,到底是军人,还是商人?到底是要杀日寇,还是要做生意?
又或者是两者都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