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利国利民(第五更)
第九十二章 利国利民(第五更) (第2/2页)「非礼勿视啊!果如常千户所言,这些书至Yin至邪!」
不管这些官员们是不是一肚子男盗女娼。至少他们嘴上得挂着礼义廉耻。
他们纷纷开始当面参劾万安。
「万安给先皇进献媚书。他才是真正的祸乱宫廷!该将他革职,交由三法司会审议罪!」
「首辅之职,万安不配!请皇上治罪于他!」
「呜呼!万安简直就是满朝两榜出身的读书人中的奇耻大辱!臣不屑与之为伍!」
早朝舆论已经形成了一边倒。
弘治帝认为,如果万安稍微要点脸,就会自请革职。
然而,弘治帝远远低估了万安的无耻!
都到了这个份儿上,万安还幻想着能够保住首辅之位呢!
万安高喊一声:「臣有罪!臣自请罚俸一年,哦不,三年!以赎罪孽!」
万安此言一出。弘治帝傻眼了,怀恩傻眼了,常风傻眼了,满朝文武都傻眼了!
给先皇献媚书,间接害死先皇。这么大的罪,他竟然想罚点俸禄了事?
这是万安混迹朝堂的又一项诀窍:小杖受,大杖走。
这人特娘的......
怀恩终于无法忍受万安的无耻!
历史名场面上演了!
怀恩不顾早朝礼法,从弘治帝身边径直走到了万安面前。
他直接扯掉了万安的笏板,大吼一声:「万安,你还不滚?」
笏板是大明官员参加御门早朝时面见君主的工具。
它有三个作用。第一个作用:记录皇帝所说之事。
第二个作用:礼仪。
第三个作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它代表着官员的身份。
怀恩扯掉万安的笏板,等于越俎代庖,替弘治帝革去了万安的首辅之职。
怀恩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话:「要官还是要命。万安,你自己选。」
万安听到这句话,目瞪口呆。他终于意识到,这次恐怕是搪塞不过去了。
在一瞬间,他下定了决心:跟命相比,权也不是多重要。何况今日形势,想保住权力已无可能?
想到此,万安又磕了个头:「臣自请革去一切官职。」
弘治帝迫不及待想要结束今早的这场闹剧:「万安献媚书有罪。但念其担任内阁首揆十多年,略有苦劳。朕赐其致仕回乡。散朝!」
弘治帝只罢了万安的官。这跟他宽恕万家三兄弟的原因相同。
万安门下的官员太多了。有庸官,也有贤官。
真要是把万安交由三法司治罪。难免拔出萝卜带出泥。导致弘治帝不能再用那些贤官。
再说,万安除了尸位素餐、逢君之恶。也没什么不赦的大罪。
如果躺平摸鱼也要杀头。恐怕大明八成的官员都要掉脑袋。
史书载「成化二
十三年,阁揆万安因献房中术,被迫致仕。」
早朝结束了。朝阳的阳光照耀在紫禁城的红墙黄瓦上。
常风看着万安被两名大汉将军搀扶着,走向宫外。
朝堂上最大的庸官被逼致仕,标志着一个旧的时代结束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来临。
常风也算为这个崭新的时代的到来,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怀恩走到了常风身边,赞叹道:「大孙。你的气运好得吓人。」
「前面为皇上立的功就不说了。昨日进了一趟宫,立下了四件大功。」
「第一件大功,找到媚书罪证。逼迫庸相致仕。利国利民。」
「第二件大功,找到了郕戾王的对联。郕戾王的对联藏在乾清宫里,总是不吉利的。」
「第三件大功,找到了纪太后的遗物。那可能是皇上现今拥有的,惟一的一件纪太后遗物。」
「第四件大功,找到了皇上百日时所带长命锁。那是大吉之物啊!」
「人常说‘红得发紫。我看,大孙你如今就是红得发紫!」
常风情真意切的说:「阿爷,您说了这么多。只有四个字我最为看重。」
怀恩问:「哪四个字?」
常风答:「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