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天体引擎,因果规则
第562章天体引擎,因果规则 (第2/2页)大约为……七百三十亿公里。
是冥王星到太阳距离的接近十倍之巨。
也就是说,以这片炸后区域的体积,竟足以装下成千上万座太阳系。
面对如此可怖的爆炸。
自然的,原先存在于这片区域的数十座太空基地、上千万名新人类科研专家与各方面人员,以及那一颗至关重要的虫洞,如今都已尽皆化作为了无边热量,毫无意义的辐射向了茫茫星空,再寻不见。
自此,关于利用虫洞进行超光速时空穿梭的计划,便被地星文明彻底废弃。
而全程‘围观’了这一切种种的穆苍,对此却要比地星文明了解的更为深入一些。
祂知道,和弦族集群主时空不同。
在这片属于绝灵集群中的三维宇宙中,虫洞根本就不允许任何大小尺度高于基本粒子的宏观物质进入其中,更不用谈利用其进行时空旅行。
不光是这颗虫洞,而是所有虫洞皆是如此。
一旦有任何大于基本粒子层面的事物进入其内,就必然会对虫洞产生或大或小的扰动。
并且哪怕是最小的扰动,都会引发虫洞内部那条时空隧道中凭空涌现出大量负能量、奇异夸克流、强光子束流以及更多让人难以理解与认知的危险物质,继而导致那进入其中的宏观事物的毁灭,以及整个虫洞时空结构的坍塌。
最终,一切都会在恢宏的大爆炸中化为乌有。
这一切种种,没有别的其他原因,只是因为此方时空的物理定律便是如此。
这片宇宙,就是不允许任何宏观事物通过虫洞来进行时空穿梭。
所以,也不存在任何有效的办法可以来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没救。
而受此影响,在随后的岁月里,已然放弃虫洞的新人类,为了能够突破光速枷锁,亦只能重新捡拾起曲速引擎计划来进行攻克。
这一次,他们霍然异想天开的想要研发出一种……不需要奇异物质参与,就能够进行时空穿梭的曲速航行技术。
对此,只能说勇气可嘉。
在广义相对论的Adm形式中,时空可被比作由一个个超曲面组构而成的叶片状结构。
在此之中,唯一不变的坐标便是时间。
曲速航行的好处,就是在不破坏广义相对论的情况下超越光速。
因为其可以通过压缩三维空间的方式,来达到局部低速整体高速的航行效果。
并且存在于曲速泡中的航行者,不会受到到所谓加速度的任何影响。
说来有趣。
到目前为止,穆苍发现至少在绝灵集群的这片宇宙时空中,广义相对论居然都没有太大错误。
甚至,这片时空要比弦族集群主时空更加的符合广义相对论。
不过,这也代表着在这片宇宙里想要突破光速枷锁,将会比弦族集群更加困难。
在有意加速了整个宇宙的时光流逝后,穆苍‘很快’就看到。
仅仅经过‘短短’五个世纪的时间,那些身处在这般严苛宇宙环境中的新人类,就硬生生的攻克重重科研难关,成功的研发出了所谓的〖零负能曲速航行技术〗。
顾名思义,这项技术完全不需要奇异物质参与,就能够生成一圈稳定的洛伦兹流形曲速环。
可是,想要生成一圈足够使用的宏观曲速环,哪怕只是区区十公里直径的环,都需要将曲速引擎的整体规模与质量,都堆叠到极其夸张的数值。
根据新人类科学研发部门专家的测算与推导,这一数值……便是1.8亿亿亿吨。
换而言之,地星文明若想要制造出一台够用的曲速引擎,就需要拆解整整三百颗地星才堪堪足够。
面对这一结果,地星上的新人类们居然没有被吓到,反而被激发出了近乎战天斗地般的拼搏热情。
他们全族出力,用了整整五个世纪的时间,将木星拆成了无数‘零碎’。
然后又用了半个世纪的时间,将那如同星空汪洋般的木星‘碎片’,轰轰烈烈的熔炼打造成了无数亿万个或大或小的零件、部件、结构组件,再用半个世纪的时间,硬生生组合拼装出了一台完全符合实验标准的超巨型天体级曲速引擎。
于是,在公元九十九世纪时,地星文明开始了第一次正式的曲速航行实验。
实验地,则被定在了原木星公转轨道区域,因为那里足够空旷。
这一次超光速实验,穆苍再次围观了全程。
至于实验结果,只能说……非常惨烈。
这里之所以用到了‘惨烈’一词,是因为明明所有的引擎参数和模拟数据都非常完美。
可当曲速引擎在正式启动后,却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个‘炸弹’。
一个威力……比千多年前那颗‘发疯’的虫洞还要恐怖的‘炸弹’。
是的,曲速环失控了,并且带动了那台曲速引擎也跟着发生了失控。
最终,在一场恢宏的大爆炸中,重创了整个太阳系。
爆炸过后,太阳变成了一颗黯淡而丑陋的残缺黑矮星。
金星、水星、火星、地星……等等各大行星,以及行星卫星,也全都被炸成了星际尘埃以及等离子体。
而新人类一族,则在这场大爆炸中失去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成员。
只有大概七百万新人类意识体,残存了下来。
亦是这场可怕的爆炸,以及曲速引擎失控自爆前反馈出来的大量数据,让剩下的新人类们晓悟了一个宇宙至理。
或者说,宇宙铁则。
这项铁则,便是【时序保护规则】。
这一规则简明扼要的讲,便是在这片宇宙时空里,因果律的传递速度……就是光速。
因此,为了‘维护’因果律的正常存在与运行,宇宙便会‘禁止’一切宏观事物及一切有效讯息的一切可能性超光速传播和运动。
所以,如果想要超越真空光速,就必须……超越因果律。